上海志愿者简报2019年第12期(总209期)

2019-11-27上海志愿者

工作交流

层层好中选优 推选展示并重 示范引领当先

 

志愿之声

新修改《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自202011日起施行

 

垃圾分类志愿服务

加强宣传推广 深入示范实践 黄浦区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

 


 

工作交流

层层好中选优 推选展示并重 示范引领当先

上海市不断完善宣传推选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

 “四个100”先进典型评审展示机制

 

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宣传推选活动开展五年以来,在中央文明办的指导和支持下,截至2018年,上海累计获得四大类76个奖项,其中全国最美志愿者21名,全国最佳志愿服务组织19个,全国最佳志愿服务项目19个,全国最美志愿服务社区17个,在全国名列前茅。上海市在历年的推选过程中,按照中央文明办的总体部署,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托近年来开展全市志愿服务先进评选工作的扎实基础,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主要做法和亮点成效:

一、注重流程规范、层层择优,提升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

根据中央文件精神,上海市文明办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文旅局、市国资委、市合作交流办、市红十字会成立了上海推选工作组委会办公室,强化统一领导、统筹协调。一是确保推选流程规范。上海市文明办在认真研究并制定推选规则的基础上,每年印发《关于做好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上海推选评审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区、各大口党委以及组委会组成单位在本区域、本系统内,根据实际情况举办各层面的评选展示活动,充分挖掘符合条件的先进典型,每个奖项类别最多推荐1个(位)参与全市评审,确保推送质量。二是主动提高推选标准。紧密结合实际,与上海市两年一度志愿服务先进评选工作充分衔接,规定“全国最美志愿者”的候选人须曾获评历届“上海市杰出志愿者”或其他与志愿服务相关的全国级奖项,同时,将“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推选名单与“上海市优秀志愿服务品牌”统一起来,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规定所有参加推选的个人或集体必须是上海志愿者网(与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连接)注册志愿者或团体,以评选为抓手推进志愿服务规范化建设

二、注重公开评审、集中展示,提升宣传推选的集聚效应

先进典型推选的过程是大浪淘沙、好中选优的过程,也是大力弘扬志愿者精神、培育志愿服务文化的过程,上海市文明办以推选评审为契机,积极搭建集聚和放大社会正能量的展示平台、学习平台和实践平台。一是评委专业化,组建由市人大、市政协相关领导及代表,各区、各委办文明办负责同志,以及来自全市理论研究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相关媒体代表、历届先进代表等组成的专业化评审委员会,评委覆盖工作实务、理论研究、社会力量等方方面面,有利于从不同视角统筹考虑区域、系统、类别、性别和不同时期代表等平衡因素,兼顾推选的公平、公正。二是评审公开化,通过各单位层层选拔后,上海市文明办组织开展集中性评审展示活动,通过TED演讲的方式介绍展示参评的个人和集体,评委进行无记名投票并当场揭晓评审结果,形成推选名单,有效避免了主办部门自由裁量权的干预,体现评选标准的综合性和客观性,增强了公信力。三是提升仪式感,评审展示过程也是宣传素材积累的过程,为有效提升推选活动的宣传效应,上海市文明办积极协调上海电视台公益新媒体中心,在评审前组织参与TED演讲的志愿者进行演讲培训,提升志愿者的仪式感和荣誉感;同时协调广播大厦全媒体演播厅进行现场评审,并全程多机位摄影摄像,配合多媒体的展现形式,更加生动直观地展示志愿者风采和志愿服务工作成效,满腔热情的志愿者亲临现场,现身说法,介绍经验,抒发情怀,也互相共鸣、彼此启发。

三、注重统筹兼顾、整合资源,提升评选展示的溢出效应

每年的“四个100”宣传推选工作是上海新一轮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宣传展示的起点,上海市文明办充分整合各类优势资源,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提升评选展示的溢出效应。一是个性化定制,评审会后,上海市文明办联合上海电视台将评审现场的录像、图像进行剪辑包装,并结合各单位提供的个性化宣传素材,制作成一系列志愿服务先进宣传短视频,将各地区、各系统的志愿服务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一并进行展示和推广同时,定制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优盘,以满足不同平台的学习宣传需要。截至2018年,共制作完成志愿服务先进宣传短视频153部。二是多平台联动,发挥各类媒体在展示志愿者风采、宣传先进典型事迹中的作用,与《上海故事》合作,把 “全国最美志愿者”的优秀事迹汇编成故事,在杂志中开设专栏连续刊发;与《新民晚报》合作,将“全国最美志愿者”系列短视频在新民网、新民APP、上海志愿者微信公众号上定期播发,累计阅读观看数超过十万余次;与上海新闻广播“直通990”节目开设每周一期的“为志愿加油”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访谈栏目,获奖个人和集体轮番进入电台讲述各自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故事。三是全时段渗透,围绕志愿服务先进事迹,编辑出版《志愿先进》《志愿引领》等书籍,作为上海志愿服务丛书内容之一;依托全市234家区、街(镇)两级志愿服务中心,以及各级志愿者服务基地等公益广告载体资源,滚动播放志愿服务先进短视频,传播受益群众超过300万人次,大力弘扬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和“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理念,营造全社会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郁氛围,吸引更多人加入志愿者队伍,扩大志愿服务文化的社会影响力。

 

志愿之声

新修改《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

202011日起施行

 

20191115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的决定。新修改的《条例》将于202011日正式实施。

一、《条例》修改的必要性

2009年,本市制定了《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2017年,国务院出台了行政法规《志愿服务条例》。此次条例修正既是维护法制统一的科学立法,也是推动本市志愿服务事业创新发展、提升城市温度和文明程度的弘德立法。修改决定主要体现以下三方面思路: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化学雷锋志愿服务的重要举措,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培育志愿服务文化。二是明确志愿服务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推动本市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三是注重推进志愿服务队伍不断壮大,推进志愿服务信息化建设,完善志愿者激励机制,加强志愿者权益保护。

二、《条例》修改的内容

让志愿精神得到弘扬,让志愿者得到社会关爱,让“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理念深入人心,是本次修法重要的价值取向。本次修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进一步明确立法目的

修改决定明确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写入立法目的和宗旨,既与上位法保持一致,也进一步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体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要求。

(二)进一步明确志愿服务工作的领导体制和机制

修改决定明确市、区文明委统一领导,建立和完善由文明办牵头、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这个协调机制的主要功能:统筹规划本行政区域的志愿服务工作发展,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社会力量协同开展志愿服务,督促检查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和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可以概括为十六个字,即“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经验推广”。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的激励,同时明确由文明办负责宣传表彰。

首次在《条例》中明确“本市将志愿服务工作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体现了上海志愿服务工作特点和经验做法。修改决定还明确,民政部门负责志愿服务的行政管理工作。此外,修改决定对其他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的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

(三)进一步明确和加强志愿服务组织职能

在本市志愿服务实践中,上海市志愿者协会对扶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此,修改决定明确,本市志愿服务行业组织应当支持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加强行业自律、反映行业诉求、推动行业交流,维护成员合法权益,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四)进一步规范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志愿服务信息平台

贯彻“一网通办”和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理念,整合现有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志愿服务信息数据互联互通。为此,修改决定明确,本市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制定统一的信息数据对接标准,实现全市志愿服务数据统一归集、统一管理和共享交换。市文明办和市志愿者协会将按照市委、市文明委要求,把“上海志愿者网”作为本市志愿服务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完善数据统一归集、统一管理,实现信息共享,更好地为全市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广大市民提供优质服务和高效管理。截止20191115日,“上海志愿者网”有实名注册志愿者430万,占上海常住人口比例超过17%,提前完成国家“十三五”规划目标;全市志愿服务组织达2.3万多个;全市累计发布志愿服务项目达28万多个, 志愿服务总时长3.41亿小时。

(五)进一步加强和保障未成年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志愿者参与志愿活动,有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了更好保护未成年志愿者合法权益,修改决定明确,组织未成年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应当符合其身心特点,落实安全保护措施,并征得其监护人同意。在市文明办、市教委和团市委的推动下,本市将高中生志愿服务计入课时(60学时)作为高校招生参考,引导未成年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提高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六)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志愿服务的激励机制。

从本市实际出发,在多方面完善志愿者激励机制,主要作了以下规定:一是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在其本人需要志愿服务时予以优先安排;二是鼓励有关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有良好志愿服务的志愿者;三是鼓励有关方面根据自身能力和实际情况为志愿者提供优待;四是对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的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给予表彰、奖励;五是建立志愿服务领域信用信息归集机制,依法给予信用激励。自2017年起,在市文明办、市发改委的指导下,市志愿者协会和市信用中心连续三年将符合条件的154万实名注册志愿者和历届志愿服务先进表彰信息纳入市信用平台,进行正向激励,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

 

垃圾分类志愿服务

加强宣传推广 深入示范实践

黄浦区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

 

今年7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正式实施,黄浦区18万名志愿者积极行动,主动参与,成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中一股不可或缺的力量,广大志愿者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垃圾分类理念的宣传,推广有成效的分类方法,进行示范实践,帮助市民从知晓到参与,收到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使垃圾分类成为黄浦市民生活的新时尚。

一、加强队伍建设,打牢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基础

黄浦区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把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重要抓手,加强队伍建设,打牢工作基础。区文明办、区志愿者协会和区绿化市容局牵头,成立了区级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伍和10个街道垃圾分类专项志愿服务队,在全区实现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全覆盖。各街道利用社区自治平台,汇集各方力量加入到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伍中,小东门街道借助“零距离家园”共建共治项目,建立了一支融合楼宇、社区、学校多元素的“新时尚文明劝导跨界服务团”,目前已有志愿者491名。瑞金街道发动30家单位成立垃圾分类“青年宣传联盟”,成员立足单位、辐射社区,各展所长,在不同区域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垃圾分类社会氛围

黄浦区广大志愿者利用各类线上线下载体,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在学校、楼宇、商圈、社区等区域大力开展知识普及、互动交流,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市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和参与感。今年4月,启动“践行分类新时尚,建设美丽新黄浦”主题宣传周活动,开展垃圾分类科普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进机关、进楼宇、进公园”活动,由志愿者们向市民普及《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法规及垃圾分类知识。还选聘了40名“会宣讲、能动员、有影响力”的核心志愿者成为绿色使者,深入社区开展宣传活动,以点带面,将垃圾分类融入到居民的生活。

三、培育品牌项目,开展垃圾分类特色志愿服务

黄浦区积极培育区域内有特色的志愿服务项目,形成了5个区级特色项目、10个街道特色项目和一批社会自发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培养市民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区民族联组织全区少数民族同胞参与“七彩民族·绿进万家”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项目,开展“一个倡议、一次培训、一场活动、一个示范点、一次知识竞赛”的“五一个”系列活动。今年“3.5学雷锋主题日”活动期间,五里桥街道四叶草志愿服务团队开展了“绿色课堂”环保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们根据成年人生活习惯进行知识宣讲和互动实践,提高了大家对垃圾分类兴趣。星光摄影器材城的志愿者结合其摄影特长,以照片为载体,为一线工作的垃圾分类工作者、志愿者拍摄系列组图,用相片记录小而美的闪光点。志愿者社团海燕博客、文化公益促进会共同创作《来来来,小囡教侬来分类》儿歌,通过沪语童谣演绎了垃圾分类的应知应会知识。

四、关注重点群体,形成合力垃圾分类共同参与

在充分发动社会层面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动员党员干部、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参与志愿服务,带动全区各阶层形成合力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通过区、街道、居委三级区域化党建平台,协调区域内党组织形成合力,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联手推进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全区各学校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等活动,让学生做好宣传员、监督员和实践者。暑假期间,通过未成年人线上活动平台“网络城市少年宫”开展网络公益小创客评选,鼓励全区未成年人设计垃圾分类工作公益项目,全区共有40多个项目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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