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 你我同行——暨垃圾分类一周年
2020-06-28上海志愿者
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虹口区市民驿站嘉兴路街道第一分站考察时强调,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2019年1月,在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正式通过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法案,并将于2019年7月1日实施,条例规定,如果个人没有将垃圾分类投放,最高将面临高达200元人民币的罚款,单位混装混运最高罚款5万元人民币,堪称“史上最严垃圾分类措施”。
为了让居民们能尽早的适应“垃圾分类”投放规则,早在《条例》开始实行之前,就已经对每户居民发放绿色账户积分卡的形式,来激励社区居民主动将垃圾定时定点投放,获得积分从而兑换礼品的活动。
在《条例》执行之初,各小区派出志愿者,定时定点蹲守在垃圾厢旁,每一位来倒垃圾的居民都可能会经历阿姨们的灵魂拷问:“你是什么垃圾?”。为了能更好的区分“四分类”,有网友还总结了一个简单的垃圾办法“猪能吃的叫湿垃圾;猪都不吃的叫干垃圾;猪吃了会死的叫有害垃圾;可以卖出去换猪的叫可回收垃圾。”
如今,“垃圾分类”实行一年以来,我们的生活又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呢?
按照“定点要坚持,定时要灵活,撤桶要鼓励,破袋要引导”的要求,坚持因地制宜推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坚持精细化管理,切实做好“一小区一方案”,得到了居民们的理解和支持。
在垃圾分类实施一周年来临之际,广灵二居委通过游戏、问答等环节和居民互动,“粽叶”是什么垃圾?“榴莲壳”是什么垃圾?。。。可是完全考不倒大家,随着宣传力度的加强,居民积极参与其中,垃圾分类工作已深入人心,慢慢变成为了一种习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在实行垃圾分类的道路上,我们还会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但我们相信,只有措施和执行不断磨合,才能形成真正造福全社会的新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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