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志愿精神”

2009-01-13上海志愿者

如何避免献了爱心反倒伤心”?

献了爱心,反倒伤心!家住上海杨浦区的志愿者李雪最近为一家医院在社区的义诊做了次志愿者,活动结束对方连句谢谢也没有,自己似乎成了免费劳动力。

走过了2008年,志愿者日益受人尊敬。不过,不少志愿者也有过不快经历,比如被人当成不用白不用的免费劳动力,在活动中受伤却无人承担责任等。对此,有关人士提出,要保护志愿者的爱心不被利用,保障其权利不受损失,并给予适当的激励和回报。目前,上海等地正在制定相关条例,准备把有关内容写入地方法规之中。

不能让奉献者身心受伤

不久前,一家医院到李雪所在的社区为老人开展义诊,并就地招募志愿者帮忙。在大学一直做志愿者的她兴冲冲地报名参加。活动中,她帮着接待老人、发放传单,忙个不停。可随后发现,这家医院不但有借义诊之名做医药广告的嫌疑,且对几名志愿者随意呼来喝去,态度傲慢而冷漠。活动结束告别时,对方竟连一句谢谢也没有。她说:似乎志愿者就是免费劳动力,真让人不是滋味。

有些志愿者向记者描述了种种不快经历:活动时热热闹闹,对志愿者也客客气气,活动一结束就没人理睬了。志愿者们找活动主办方开具志愿服务的书面证明,对方显得很不耐烦:你们不是学雷锋做好事不留名吗,还要这么多手续干什么?

有过多年志愿者经历的顾晨洁曾任共青团上海市委权益部副部长。她说,现在有的单位觉得找志愿者很划算”“很省钱,这是对志愿者的不尊重。一些活动使用志愿者当然是合理的,但是一些附属活动、下设机构的营利性工作就应该用小时工”“合同工等,不应该招募志愿者

志愿者在服务中受伤的经历则更让人尴尬。记者了解到,2007年,上海南汇区曾有两名交通志愿者在马路边维护秩序时不幸遭遇车祸,造成一死一伤。家属和志愿者组织就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幸亏有肇事者承担责任,加上有保险公司给予一定数额的抚恤金、慰问金,才使这棘手的事件得到妥善处理。

上海市志愿者协会办公室主任杜国巍说,人们在肯定、佩服志愿者奉献精神的同时,不能忽视对他们合法权益的保护。

志愿者卡能否给志愿服务上保险

志愿者人身权利不容忽视,对从事具有一定风险性服务的志愿者来说更是如此。不过,如果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意外受伤,谁来负责?志愿者组织显然无力承担全部责任,被服务单位也会觉得很难办,让志愿者孤身抵抗风险又显然不合情理。

为此,上海市志愿者协会联合银行、保险等机构向全市志愿者推出了志愿者卡。这张卡既能记录志愿者每次服务的详细信息,还提供了赔偿额度最高12万元的意外保险,同时持卡志愿者还能享受相应的金融服务,并在电影院、科技馆等一些消费场所获得消费优惠。截至目前,上海志愿者卡已发放两万多张。

在这张志愿者卡背后,银行出资为志愿者购买保险,保险公司也减免部分保费,持卡志愿者本身又成了银行客户,他们的人身安全也有了较好保障。杜国巍说,而政府却没有掏一分钱。这张小小的卡片发挥了实际作用,仅去年就成功解决了多起志愿者因伤而起的纠纷。

志愿者卡在消费方面的优惠,还引发了志愿服务是否需要回报的话题。争议的话题还有:志愿者能不能拿补贴?能不能在就业应聘时获得一定的优先权?……

杜国巍说,如果志愿者有回报的话,这也是社会给予而非主观争取的,人们参加志愿服务的主要动机是为了奉献、尽社会责任,而不是谋取名声和利益,所以不能让志愿者做了好事还吃亏,也应该有一定的激励措施,这样才能使志愿服务行之久远。

保护志愿精神还需要法律途径

在四川汶川地震和北京奥运会之后,中国的志愿者将在2010年迎来又一次服务总动员”——上海世博会。据介绍,上海世博会招募的志愿者将超过100万人;开幕以后,在长达半年的会期里,估计每天需要1万人次的志愿者。怎样为世博会的志愿服务提供法制保障,尤其是在志愿者们投入工作时能切实保障他们的权益?上海正在着手制定《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草案)(下文简称《条例》)

日前,这份《条例》已提交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条例》对志愿者的激励、权利保护、人身保险等问题都作出了规定。比如,对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服务活动中由本人所支出的交通、误餐等费用”“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者在必要时可以给予一定的补贴”“安排志愿者从事有安全风险的志愿服务活动时,应当为志愿者办理必要的人身保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志愿服务活动或者借用志愿服务活动的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

《条例》还鼓励有关单位在招录公务员、招聘员工、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招聘、录取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条例》起草的牵头单位之一——上海市民政局法规处处长胡增耆表示,志愿服务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的不少矛盾,需要法律法规加以协调,保护志愿者的权利,就是保护志愿者的爱心,就是保护志愿精神。

来源:《中国志愿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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