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青年国际志愿服务制度 鼓励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
2009-05-04上海志愿者
多年来,我国一直尝试通过官方渠道提供一定的青年国际志愿服务。我国早在1964年就开始派遣援非医疗队,先后向47个非洲国家累计派出1.5万多人次的医务人员,向当地民众提供医疗服务。从2001年起,我国开始在援外项目中增加志愿服务的内容,由团中央和商务部负责,在国内在职人员中招收志愿者,先后向10个国家提供了300多人次的志愿服务,涉及医疗、信息、农业等技术领域。
但比起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我国在青年国际志愿服务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美国从20世纪60年代起,日本从70年代起,先后建立了以“美国和平队”、“海外协力队”为主体的青年国际志愿服务制度,主要派遣以大学毕业生为主的本国青年到发展中国家的贫困地区,直接面向基层民众,从事文化传播、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等志愿服务。美国和平队先后向136个国家和地区派遣了17万青年志愿者,日本也先后向80多个国家和地区派遣了3万多名海外协力队员。在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其他发达国家,也建立了类似的青年国际志愿服务制度。
近年来,我国大学毕业生年年高达数百万人,且以每年新增50万以上的规模迅速扩大。2009年预计毕业生人数达611万人。一方面,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今年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形势更不容乐观。另一方面,毕业大学生是开展国际志愿服务的重要资源。无论在语言、能力还是基本服务等方面,只要通过择优录取并加强培训和指导,大量的毕业大学生完全有能力成为优秀的国际志愿服务后备军。
在上述背景下,我们建议:借鉴国际经验,着眼于全球化时代我国新的国际战略和进一步加强我国与发展中国家战略合作的需要,尽快建立包括如下五个方面的青年国际志愿服务制度:
第一,政府领导:青年国际志愿服务制度由国家建立,中央政府领导并统一组织协调,并纳入我国政府统一的对发展中国家援助与国际合作计划中,统一进行预算管理和国家审计。中央和国务院相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进行配套支持。由我国政府和相关国家的政府签订派遣青年志愿者的政府间协议,我国驻外大使馆对民间主体的派遣机构给以配合并进行必要的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二,官民结合:青年国际志愿服务实行官民结合的实施体制,在政府统一领导下,通过公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服务,培育和发展一批社会组织作为派遣机构,从事青年国际志愿服务的招聘、选拔、培训、派遣、现场指导和监督管理。为统一协调志愿者的国内招聘、选拔和培训等工作,应在国家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统一由各派遣机构联合开展,建立全国联招、联考和统一集训的制度。
第三,面向青年:青年国际志愿服务的参与主体为毕业大学生和研究生,包括应届和往届毕业生,招募年龄应有所限制,招考时间可定在每年春季,以缓解毕业生就业压力。要加强派出前培训制度,对录用的志愿者统一实行为期不少于两个月的集中培训。要建立激励青年积极参与国际志愿服务的制度措施,设立统一的海外生活津贴、各项保险、奖助学金等制度。
第四,文化为主:青年国际志愿服务的内容应强调以传播中华传统文化和相应的基础教育为主,其中应包括大量面向当地小学、初中、高中和大专院校派遣讲授汉语的中文师资。还可适当考虑中国古典乐器、艺术、武术等方面的师资,以及从事电脑科普、残疾人救助、老年人护理等方面的社会服务。
第五,惠及基层:青年国际志愿服务的受益对象为发展中国家的基层民众。在统一由我国政府和受援国签订派遣青年志愿者的政府间协议基础上,由担任派遣机构的社会组织在当地设立办事处,接受来自当地教育和文化等相关机构提出的申请,经审查合格,与接收单位签订派遣协议。接收单位应免费提供志愿者在被派遣期间安全、方便的居住条件,并保障基本的工作条件。派遣机构应与志愿者保持经常联系,在当地使领馆的协助下确保志愿者的人身安全。志愿者要在长期基层工作的实践中发挥友谊使者、文化使者的作用。
来源:中国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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