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前后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2011-10-24上海志愿者
关于在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前后集中开展
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委办文明办,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民政局宣传部(文明办),各区县志愿者协会,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市志愿者协会各直属总队、基地:
今年12月5日是第26个“国际志愿者日”。为充分展示世博后本市志愿服务工作的新发展新成就,以此为契机,不断形成和巩固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推动上海志愿服务事业和精神文明建设上新台阶,市文明办、市志愿者协会决定在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期间动员全市集中开展志愿服务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利用12月5日前后一周左右时间,全面集中展示世博后上海志愿者工作,形成“集聚效应”;全面动员各单位、各行业、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团队等,形成“同城效应”;策划推出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志愿服务项目,创意开展受市民欢迎的志愿服务活动,提升社会影响力;依托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打造舆论影响力。要通过活动的开展,使更多的人成为志愿者,使更多的志愿者成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实践者。
二、活动内容
1、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家庭、敬老院,采取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为高龄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应急救助、健康保健、法律援助、文化娱乐等各类服务,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送去欢乐。
2、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各类志愿者积极参与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行动,深入企业、工地、社区,针对农民工就业培训、权益保护、身心健康维护、文化素质提升、农民工子女关爱、丰富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等方面开展志愿服务,努力营造理解、尊重和关爱农民工的浓厚社会氛围。
3、开展垃圾减量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和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减量的宣传、指导和服务。通过网上号召、社区张贴、新闻报道等宣传方式,让市民群众了解日常垃圾分类、分拣标准和处理渠道等知识,进一步帮助广大市民养成“垃圾分类、垃圾减量”的良好生活习惯。
4、开展邻里情深志愿服务活动。以开展助老扶幼、助残帮困、保洁护绿、义务家教、治安巡逻等社区志愿服务为载体,动员社区居民就近、就便参与志愿服务行动,做到帮一户人家,做一件好事,献一份爱心。同时开展“心理援助”进社区志愿活动,组织心理咨询志愿者定期定点在社区内开展心理咨询志愿服务,促进居民相识、相知、相融,构建和谐、温馨的邻里关系,建设安全文明的社区环境。
5、开展快捷便民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有专业技能的志愿者,深入社区、小区、村镇,为群众开展法律援助、就业指导、文化辅助、医疗保健、计划生育、电器维修、护绿保洁、清扫卫生以及理发、织补等多样化、专业化、便民化的志愿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方便群众生活。
6、开展清洁城市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小区,在道路、绿化地带、楼道等开展环境整治活动。组织绿化志愿者在公园开展清洁环境、保绿护绿、文明游园等志愿服务活动,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
7、开展“啄木鸟”文明巡访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志愿者争当城市文明的“啄木鸟”,开展文明寻访志愿服务活动,聚焦社会管理和城市生活中的顽症陋习,积极参与对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生产、服务问题和乱扔垃圾、乱停车辆、随地吐痰、争抢无序等不文明行为的查摸,提出整改意见,辅助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整治,大力倡导文明新风。
8、开展平安志愿服务活动。深入社区、楼宇、机关单位和其他公共场所,开展“平安情系你我他”进社区、进村镇、进企业、进校园等公共安全公益宣传,普及公共安全防范知识,增强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组织法律、教育、医务等方面的专家志愿者,针对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开展法律援助、精神关怀、心理疏导等工作,排解矛盾纠纷,疏导安全隐患,促进社会平安。
9、开展交通文明志愿服务活动。深化“文明在脚下”路口交通文明志愿者服务,普及交通法规知识,推进全市交通文明建设。在城市重要交通路口、路段和重要公共交通站点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开展“文明行车车友大行动”,引导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做到守法、自律、文明驾驶。
10、开展城市服务站志愿服务专项工作。充分发挥世博后保留下来的上海志愿者城市服务站的作用,为市民提供日常的信息咨询、应急救助、文明宣传等服务,使其成为上海志愿服务中一道亮丽的风景。
三、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12.5”志愿服务集中行动是世博后志愿服务工作的大展示,是面向全社会的志愿者形象的大展示,是常态化的志愿服务基地、团队、项目的大展示。各级文明办、志愿者协会、志愿者组织、各单位要根据集中行动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早启动、早策划,结合实际,制定细致的方案。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条块结合,形成全城合力。此次全市集中大行动,力求全面动员和展示本市各行各业、各地区、各部门的志愿服务工作,各区县、委办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加强交流沟通,取长补短,互通资源和需求。条线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与区县配合,区县要服务好条线,全面展示好志愿服务工作的水平和志愿者的风采。
3、求真务实,形成长效机制。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从市民需求出发,从实际效果出发,策划好“12.5”志愿服务集中行动的各项活动,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实效。要组织动员党团员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并通过党团员志愿者的身体力行,在广大市民中形成良好示范效应,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要积极探索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使之与精神文明创建、与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与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与志愿服务基地、品牌项目建设相结合。
4、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利用本次集中行动的契机,进一步宣传和普及志愿服务的理念和精神,吸引更多的市民投身志愿服务事业;各相关单位要设计布置形式多样的展示点,以图片、视频、实物展示、现场宣讲等丰富形式,开展宣传、招募等活动;要利用新闻媒体、公益广告阵地、小区宣传栏、张贴画等,大力宣传在志愿者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感人事例和典型事迹,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市文明办、市志愿者协会将于11月初下发统一的宣传标识、宣传口号、宣传图案等,各单位、组织、团队要统一步骤,统一标识,形成全城效应。
为组织好此次志愿服务集中行动,市文明办、市志愿者协会将利用市志愿者网、志愿服务电子地图、媒体通气会、志愿项目集市等形式,为各类有创意、有规模、有影响的项目和活动提供宣传机会,对于一些特别优秀、影响广泛的志愿服务活动,将邀请相关领导出席。各级文明办、志愿者协会、志愿者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上报工作,请于11月2日之前将活动方案、项目列表(见附件)报上海市志愿者协会办公室。在方案实施过程中的详细信息、新闻稿、突出人物事迹等信息,须及时报上海市志愿者协会。
联系人:徐小华
电话:64665828-8010
传真:64156755
Email: xxh3004@126.com
附件:1、“12.5”志愿服务项目申请表
2、“12.5”志愿服务项目列表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志愿者协会
2011年10月19日
主题词:志愿者日 志愿服务 活动通知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0月19日印发
共印 份
附件1
“12•5”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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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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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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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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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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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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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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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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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会公布的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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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会公布的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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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服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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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材料可另附) | |||||
上海市志愿者协会办公室制表
附件2
“12•5”志愿服务项目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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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实施单位 |
起止时间 |
项目 地址 |
负责人 |
负责人电话 |
项目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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