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期间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2012-11-12上海志愿者
沪文明办〔2012〕51号
关于在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期间集中
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委办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民政局宣传部(文明办),各区县志愿者协会,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市志愿者协会各直属总队、基地:
今年12月5日是第27个“国际志愿者”日,为庆祝党的十八大召开,深入宣传和普及志愿服务的理念和精神,扎实开展 “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展示本市志愿服务工作的新发展,不断形成和巩固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推动上海志愿服务事业和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市文明办、市志愿者协会决定在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期间,动员全市集中开展志愿服务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充分利用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的有利契机,通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强化志愿服务的实践育人和文化教化作用,使志愿文化在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发挥志愿服务在社会建设和管理创新中的积极作用,使志愿服务成为融汇体制内外,进行组织动员和社会动员的最佳载体;积极培育社会志愿组织和社会志愿服务项目,促进志愿服务组织的活力,志愿者参与的自主性,不断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建设与上海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志愿服务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运作模式,吸引更多的市民群众踊跃成为志愿者,使志愿服务成为更多市民的生活方式成为社会风尚。
二、 活动内容
(一)开展关爱他人志愿服务活动
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家庭、敬老院,采取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为高龄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应急救助、健康保健、法律援助、文化娱乐等各类服务,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送去欢乐。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各类志愿者积极参与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行动,深入企业、工地、社区,针对农民工就业培训、权益保护、身心健康维护、农民工子女关爱、农民工文化素质提升和丰富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等方面开展志愿服务,努力营造理解、尊重和关爱农民工的浓厚社会氛围。开展邻里情深志愿服务活动。以开展助老扶幼、助残帮困、保洁护绿、义务家教、治安巡逻等社区志愿服务为载体,动员社区居民就近、就便参与志愿服务行动,做到帮一户人家,做一件好事,献一份爱心。同时开展“心理援助”进社区志愿活动,组织心理咨询志愿者定期定点在社区内开展心理咨询志愿服务,促进居民相识、相知、相融,构建和谐、温馨的邻里关系,建设安全文明的社区环境。开展快捷便民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有专业技能的行业、单位志愿者,深入社区、小区、村镇,为群众开展质量安全、法律援助、就业指导、文化辅助、医疗保健、计划生育、电器维修、护绿保洁、清扫卫生以及理发、织补等多样化、专业化、便民化的志愿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方便群众生活。
(二)开展关爱社会志愿服务行动
开展“啄木鸟”文明巡访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志愿者争当城市文明的“啄木鸟”,开展文明巡访志愿服务活动,聚焦城市管理和城市生活中的顽症陋习,积极参与对环境秩序、服务等领域不文明行为的查摸,提出整改意见,辅助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整治,大力倡导文明新风。开展平安和健康志愿服务活动。深入社区、楼宇、机关单位和其他公共场所,开展“平安情系你我他”进社区、进村镇、进企业、进校园等公共安全公益宣传,普及公共安全防范知识,增强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组织法律、教育、医务等方面的专家志愿者,针对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开展法律援助、精神关怀、心理疏导等工作,排解矛盾纠纷,疏导安全隐患,促进社会平安。开展交通文明志愿服务活动。深化“文明在脚下”路口交通文明志愿者服务,普及交通法规知识,推进全市交通文明建设。在城市重要交通路口、路段和重要公共交通站点、地铁站点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开展“文明行车车友行动”,引导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做到守法、自律、文明驾驶。开展城市服务站志愿服务专项工作。充分发挥世博后保留下来的上海志愿者城市服务站的作用,为市民提供日常的信息咨询、应急救助、文明宣传等服务,使其成为上海志愿服务中一道亮丽的风景。
(三)开展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
开展“垃圾减量,让城市更美好”志愿服务活动。按照今年“百万家庭低碳行”、“垃圾减量分类活动”的整体安排,动员和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减量的宣传、指导和服务。通过各种宣传方式,让市民群众了解日常垃圾分类、分拣标准和处理渠道等知识,进一步动员广大市民养成“垃圾分类、垃圾减量”的良好生活习惯。开展清洁城市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小区,在道路两侧、绿化地带、楼道等开展环境整治活动。组织绿化志愿者在公园开展清洁环境、保绿护绿、文明游园等志愿服务活动,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
(四)“12.5国际志愿者日”志愿服务系列活动
1、“蓝天下的至爱”——万名志愿者慈善志愿行动。12月8日,开展由市文明办、慈善基金会、新民晚报、市志愿者协会主办的万名志愿者慈善募捐行动,各区县文明办、志愿者协会、各级志愿者组织、市志愿者协会各直属总队、市级志愿者服务基地要按照市文明办和慈善基金会的统一安排和要求,组织志愿者上街为“关爱好心人”专项基金募款,同时也要深入社区、公园等公共场所,特别是在志愿者服务基地、社区志愿服务中心等要作为志愿服务点,结合实际,体现特色,开展小修小补、医疗咨询、法律咨询、学习辅导、心理疏导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2、“12.5国际志愿者日”志愿服务行动。各级志愿者组织、市志愿者协会各直属总队和市级志愿者服务基地要在12月5日或12月8日,根据自身的志愿服务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围绕“三关爱”主题,积极开展各类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把“12.5”国际志愿者日期间,打造成为展示常态项目、倡导志愿文化的集中行动周。
3、创新性志愿文化展示。12月1日将举办上海市创新性志愿服务项目评选项目展示活动,各级志愿者组织、市志愿者协会各直属总队和市级志愿者服务基地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与观摩和交流,对接优秀项目,提升服务能力。
三、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今年“12.5”志愿服务集中行动是十八大后上海志愿服务工作面向全社会的志愿者形象常态化的志愿服务基地、团队、项目的一次展示。各级文明办、志愿者协会、志愿者组织、各单位要根据集中行动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早启动、早策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细致的方案。要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条块结合,形成全城合力。此次全市集中大行动,力求全面动员和展示本市各行各业、各地区、各部门的志愿服务工作,各区县、委办、总队、基地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加强交流沟通,取长补短,互通资源和需求。条线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与区县配合,区县要服务好条线,依靠各街镇,承接安排将有关志愿服务项目纳入地区“12·5”的整体布局之中,全面展示上海志愿服务工作的水平和志愿者的风采。
3、求真务实,形成长效机制。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从市民需求出发,从实际效果出发,策划好“12.5”志愿服务集中行动的各项活动,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实效。要组织动员党团员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并通过党团员志愿者的身体力行,在广大市民中形成良好示范效应,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要积极探索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使之与精神文明创建、与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与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与志愿服务基地、品牌项目建设相结合。
4、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利用本次集中行动的契机,进一步宣传和普及志愿服务的理念和精神,吸引更多的市民投身志愿服务事业;各相关单位要因地制宜,设计布置形式多样的展示点,以图片、视频、实物展示、现场宣讲等丰富形式,开展宣传、招募等活动;要利用新闻媒体、公益广告阵地、小区宣传栏、张贴画等,大力宣传在志愿者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感人事例和典型事迹,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为组织好此次志愿服务集中行动,市文明办、市志愿者协会将在各级志愿者组织中上报的各类志愿服务项目中挑选有创意、有规模、有影响的项目和活动提供宣传机会,对于一些特别优秀、影响广泛的志愿服务活动,将邀请有关领导出席。各级文明办、志愿者协会、志愿者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上报工作,请于11月20日之前将活动方案、项目列表(见附件)报上海市志愿者协会办公室。在方案实施过程中的详细信息、新闻稿、突出人物事迹等信息,须及时报上海市志愿者协会,联系方式见附件。
联系人:徐小华 联系电话:64885828-8010 传真:64156755 Email: xxh3004@126.com
附件: “12.5”志愿服务项目列表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志愿者协会
201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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