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群众最喜爱的社区志愿服务项目”评选通知

2015-09-25上海志愿者

各区()、委(办)和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文明办,各区、县志愿者协会,市志愿者协会直属总队, 市级志愿者服务基地,各级志愿者组织和社会公益组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志愿精神,引导志愿服务更多聚焦民生,推动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项目化、常态化、社会化发展,根据中央文明办的要求,市文明办、市志愿者协会拟从今年起每年在全市开展“群众最喜爱的社区志愿服务项目评选”活动,通知要求具体如下:

一、参与范围

全市各区()、委(办)和工、青、妇文明办,各区、县志愿者协会,市级志愿者服务基地,市志愿者协会直属总队,各级志愿者组织和社会公益组织。

二、评选标准

1、贴近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有助于完善社区志愿服务体系,供需对接较好,受民众所喜爱的项目;

2、成效显著,有创意、可评估、可持续的项目;

3、具有健全的组织体系和规范管理制度的项目;

4、实施时间1年以上,参与人数不少于30人(具有特殊导向作用的服务项目可适当放宽),受益范围不少于100人。

5、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可复制性和社会影响较大,对公众具有带动、引导和示范作用的项目。

三、评选流程

(一)申报

1、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各区(县)文明办与各区(县)志愿者协会负责组织推荐,各委(办)和工、青、妇等所属单位,以及市级志愿者服务基地、市志愿者协会直属总队向所在区、县文明办、志愿者协会推荐申报。各社会公益组织可根据相应条件于2015930前进行网上申报和线下申报。再根据各相关社会组织所在区、县,纳入各区、县统一评选、报送。

2、各区(县)文明办经展示和评选后于20151015将评选出来的项目(每个区仅限2个)报送至市志愿者协会。

(二)评审

通过网上(阿基米德APP平台)与专家评审团评审相结合的评选方式,选取得票最高的前10名为“群众最喜爱的社区志愿服务项目”。

(三)公示

评选出来的10个“群众最喜爱的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名单将通过解放日报、新民晚报、东方网、上海文明网、上海志愿者网等媒体向社会公示,为期七天。七天公示后如无异议,最终产生“群众最喜爱的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并于125日前后向全市公布。

四、申报要求和方式

(一)申报要求

1、申报组织填写《群众最喜爱的社区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表》;

2、项目开展活动照片2;

31500字左右的项目介绍材料1;

4、纸制和电子版材料各1;

(二)申报方式(网上和线下)

1、登录上海志愿者网;

2、将相关申报材料交上海市志愿者协会,高安路1820号,联系人:周敏,64665828-807,朱静,64665828-816。邮箱:news@volunteer.sh.cn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志愿者协会

201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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