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年度上海市杰出志愿者、优秀志愿者、先进集体、优秀组织者、优秀服务品牌和优秀服务基地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5-09-25上海志愿者
各区(县)、相关委(办)文明办和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培育志愿服务文化,激励志愿服务组织和广大志愿者积极投身志愿服务事业,进一步推动上海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社会化、专业化、常态化发展,上海市文明委拟定于2016年3月5日前后,对上海志愿服务领域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优秀个人和优秀组织者进行表彰,并命名一批优秀品牌和优秀志愿者服务基地。现将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奖项类别
本次评选共分以下6个奖项类别:
1、上海市杰出志愿者(10名):在上海志愿服务领域中作出杰出贡献,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的个人;
2、上海市优秀志愿者(约710名):在上海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赢得社会和群众认可的个人;
3、上海市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约355个):动员广泛、机制健全、管理有序、项目丰富、工作扎实、服务有效、口碑良好的志愿服务组织或团队;
4、上海市志愿服务优秀组织者(约275名):按照专业化储备、规范化培训、品牌化培育、项目化使用、信息化支撑、社会化运作等理念,积极发动、组织志愿者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
5、上海市优秀志愿服务品牌(20项):具有专业特点和鲜明特色,对创新社会治理、服务民生需求有引领作用,有较大社会受益面和知名度,深受广大市民群众喜爱的志愿服务项目;
6、上海市优秀志愿者服务基地(10个):有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长期设立的服务岗位、规范有效的管理制度、特色鲜明的服务项目,注册志愿者达200人以上(含200人),在所在领域具有代表性、影响力和公认度的市级志愿者服务基地。
二、申报评选范围
近两年来,积极投身上海志愿服务事业,在城市公共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公益事业、社会慈善救助等领域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群众认可的个人、组织、团队皆可推荐和申报。原则上本届上海市杰出志愿者申报者须曾获评上海市优秀志愿者,上海市优秀志愿者一般应为注册志愿者。已获往届上海市杰出志愿者称号者不再参与本届杰出志愿者评选。
三、评选方法和条件
市文明办和市志愿者协会将组建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对各类奖项申报情况进行评审。针对“杰出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品牌”、“优秀志愿者服务基地”三个奖项,还将组织现场展示和评审,以竞争性选拔的方式产生最终获奖名单。评选条件主要有:
1、利用业余时间,不以获取报酬为目的,自愿以智力、体力、技能等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服务和帮助,充分体现“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
2、积极参与社会所需、群众所求的志愿服务活动,在维权、便民、敬老、帮困、助残、助学、就业、宣传、交通、平安、文体活动、市民巡访、应急救援、科普、禁毒、文明劝导、城市站点、医疗卫生、语言服务、环境保护等某方面的志愿服务项目中长期坚持、成效显著、广受好评;
3、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邻里守望”、“党员志愿服务”等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志愿服务活动及亚信峰会、太湖论坛等重大会议和赛事,以及各项文明创建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4、在社会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中,自身带头积极投入,有效组织动员市民群众广泛参与,有力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社会化、专业化发展,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四、申报方式
(一)关于“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志愿服务优秀组织者”的申报方式
1、各区(县)、相关委(办)、驻沪部队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分配额度(见附件一)统一申报。各区、县名额分配额度依据各区、县历届获奖平均数、区域注册志愿者总数、区域志愿者注册率及志愿服务工作综合评价情况确定。额外增补给各区、县志愿者协会各1名的优秀组织者名额由各区、县统一申报。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在各区、县统一分配的基础上,本次评选另外增补若干名额给相关委、办和驻沪部队。
2、市志愿者协会直属总队和市级志愿者服务基地名额纳入各区、县名额,由各区、县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分配额度(见附件二)统一申报。先进集体名额按照本区域内直属总队和市级志愿者服务基地总数的15%确定,优秀志愿者和优秀组织者名额总数按照本区域内直属总队和市级志愿者服务基地总数的30%确定。优秀志愿者和优秀组织者各占总数的比例由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于市志愿者协会直属总队和市级志愿者服务基地数量较多的区、县,市文明办和市志愿者协会将酌情额外增补名额。
(二)关于“杰出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品牌”、“优秀志愿者服务基地”的申报方式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各区、县文明办统一申报(“杰出志愿者”限报2个,“优秀志愿服务品牌”限报3项,“优秀志愿者服务基地”限报2个)。
(三)申报材料要求
所有申报材料必须填写申报表和事迹材料。事迹材料注重写实,有详尽的事例、生动的情节,杜绝弄虚作假。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申报表主要事迹概要200字左右。优秀个人另附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先进集体另附志愿服务场景照片两张。所有申报表一式两份,需加盖公章。各区(县)、相关委(办)文明办,驻沪部队政治部要做好申报表(见附件三)登记及汇总工作,并于2015年10月30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书面版报送至上海市志愿者协会(高安路18弄20号),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zyz2015@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某某区(县)委(办)或驻沪部队+优秀志愿者+先进集体+优秀组织者”或“某某区(县)+杰出志愿者+优秀品牌+优秀基地”。
市志愿者协会联系人:朱静 联系方式:64665828*816
五、评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两年一度评选的上海市杰出志愿者、优秀志愿者、先进集体、优秀组织者、优秀服务品牌和优秀服务基地等各大奖项是上海市志愿服务领域的最高荣誉。各区(县)、相关委(办)文明办和各有关单位要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社会治理、推动上海精神文明建设和志愿服务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申报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要通过本次申报评选工作,充分挖掘、大力培育一批本地区、本系统志愿服务的先进典型,总结提炼经验成果,健全志愿服务制度,进一步激发志愿者的参与热情,推动上海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社会化、专业化、常态化水平迈上新台阶,推动上海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不断提升。
2、认真组织。各区(县)、相关委(办)文明办和各有关单位要注重深入基层,层层发动,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申报评选工作,确保从近年来本地区、本系统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项目中优中选优,择优申报。各区、县文明委要充分发挥区域统筹协调作用,注重部门协同共商,兼顾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对象。要注重拓展覆盖,重视在各类公益性社会组织、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体制外志愿服务组织、团队中推荐合适对象。
3、加强宣传。申报评选的过程也是大力弘扬志愿者精神、培育志愿服务文化的过程。各区(县)、相关委(办)文明办和各有关单位要通过申报评选工作,结合实际,举办各层面的评选展示活动,搭建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经验交流、成果分享、项目推广平台,发挥各类媒体尤其是新媒体在展示志愿者风采、宣传先进典型事迹中的作用,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和“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理念,营造全社会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郁氛围,吸引更多人加入志愿者队伍,扩大志愿服务文化的社会影响力,推动志愿服务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有效载体,成为集聚和放大社会正能量的实践平台,成为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市文明办、市志愿者协会与上海新闻广播《市民政务通-直通990》节目合作,搭建社会宣传平台,并同步通过手机APP“阿基米德”的“为好人点赞”节目社区以音频、文字、图片方式全媒体传播志愿者优秀事迹,展示志愿者精神风貌。若各区(县)、相关委(办)文明办和各有关申报单位希望借助这一平台扩大本区域、本单位先进典型的社会影响力,即日起可以将已确定申报的杰出志愿者、优秀志愿者个人事迹及所在组织的联系方式直接提供给节目组。节目组联系人:宋宇皓联系电话:18621997325 联系邮箱:zt990@am990.org
附件一:2014-2015年度上海市优秀志愿者、先进集体、优秀组织者评选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区(县)名额中市志愿者协会直属总队和市级志愿者服务基地先进集体、优秀志愿者和优秀组织者评选名额分配表
附件三:2014-2015年度上海市优秀志愿者、杰出志愿者、先进集体、优秀组织者、优秀志愿服务品牌、优秀志愿者服务基地申报表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志愿者协会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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