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红十字应急救援队招募启事
2018-06-01上海志愿者
上海市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红十字会的重要职责。为更好的履行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责,上海市红十字会拟招募一批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一技之长的社会爱心人士加入“上海市红十字应急救援队” ,协助上海市红十字会共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
一、队伍简介
上海市红十字应急救援队按照中国红十字会七大类应急救援队建设标准,以赈济救援工作为主,即在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后评估灾情、运输发放救灾物资、搭建临时住所、协助寻找失散亲人等。
上海市红十字应急救援队以志愿服务方式参与应急救援各项工作,不提供有偿服务,也不参与商业活动。上海市红十字会作为应急救援志愿服务队的主管单位,为队伍建设和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必要的装备、资金等支持,协调开展应急救援相关活动。
上海市红十字应急救援队成立以来,多次完成国内重大自然灾害救灾物资发运工作。2016年参与了“6.23江苏盐城龙卷风”灾害的实地救援,并与江苏省红十字会开展跨省应急救援联合演练,得到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肯定。
二、主要任务
(一)防灾减灾工作
在社区等公共场所开展防灾减灾,逃生避险的知识技能普及,做好救灾物资整理储备、紧急发运等应急突击工作,参与社区火灾事故灾情评估工作,定期开展应急救援队培训演练活动。
(二)应急救援工作
当自然灾害、气象灾害等突发事件发生,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统一部署,在上海市红十字会的安排下,深入灾害现场开展灾区需求评估;组织、参与救灾救助物资装卸、转运、发放;组织、参与应急制水、应急发电、帐篷搭建等营地建设和服务工作。
三、招募人数及条件
招募数量:10-20名救援队员
基本条件:
1.认同红十字理念,具有奉献精神,愿意成为一名红十字赈济救援志愿者,在灾害发生时能服从安排,奔赴灾区;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刻苦训练,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能与队友和睦共处,患难与共;
3.年龄25-45岁,身心健康,无慢性病史,能通过招募体能考核,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
4.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无偿提供自己的时间、技能、资源(包括车辆、通讯设备等)参加红十字救援和其他人道救援活动。
优先条件:
1.英语通过CET-4考试以上;
2.具有水电操作证书、烹饪等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医疗、社工、消防等职业经历者;
4.退伍军人、户外运动爱好者,无线电爱好者。
四、志愿者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获得所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相关信息;
2.获得志愿服务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包括保险保障;
3.获得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各类培训;
4.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有退出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的自由;
6.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二)义务
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志愿提供人道服务,不计报酬;
2.遵循红十字运动宗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3.履行志愿服务承诺,自觉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4.保护在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获悉的他人隐私及其它依法保护的信息,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5.正确使用红十字志愿者标识,妥善保管志愿者证;
6.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营利或其它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
五、选拨程序
1.填写《上海市红十字赈济救援队报名表》(见附件),于2018年6月15日前邮件发送至zjjh1234@126.com邮箱(邮件标题:上海市红十字赈济救援队报名+姓名);
2.上海市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将组织初审;
3.初审合格者须通知参加面试及体能、心理测试;
4.测试合格者将作为上海市红十字赈济救援队队员,每年参加集训和增能培训等活动;
5.当灾情发生时,上海市红十字会将根据灾情及红十字救灾工作的实际需要,选拨若干名队员组队奔赴灾区参加灾后救援工作。
联系人:印丽萍 陈超 联系电话:021-52121939
附件:上海市红十字赈济救援队报名表
上海市红十字会
2018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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