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文明办、民政部举办学习贯彻《志愿服务条例》专题培训班
2017-10-23上海志愿者
10月20日至21日,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在上海举办学习贯彻《志愿服务条例》专题培训班。
《志愿服务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志愿服务的专门性法规,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此次培训班是围绕学习贯彻《志愿服务条例》举办的专题培训,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做好《志愿服务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深入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
中央文明办三局副局长邓丽娟
中央文明办三局副局长邓丽娟主持专题培训班并讲话。她强调,要充分认识《志愿服务条例》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有关《志愿服务条例》的业务培训和宣传解读,抓好时间节点,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宣传形式的多样性;加强《条例》贯彻落实,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文明办牵头的志愿服务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志愿服务的权益保障、嘉许激励;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汇报、部署和督查工作,努力开创学雷锋志愿服务事业新局面。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胡佩艳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胡佩艳出席培训班开班式并致辞。胡佩艳指出,上海将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要求,认真贯彻本次培训班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全面推进上海志愿服务五大体系建设,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不断提升上海志愿服务内涵式发展水平,为当好全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创新发展的先行者,为建设“令人向往的卓越的全球城市”,共建共享更加美好的生活作出更大的贡献。
专题培训班上,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社会工作司)巡视员李波、国务院法制办社会管理法制司黄文军处长、民政部政策法规司吴斌处长、上海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杨雄分别作了工作辅导。培训班还将在浦东公益示范基地、上海科技馆、上海中心进行了志愿服务现场教学。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社会工作司)巡视员李波
国务院法制办社会管理法制司黄文军处长
民政部政策法规司吴斌处长
上海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杨雄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办分管志愿服务工作负责人及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相关业务处处长,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厅(局)分管志愿服务工作负责人,政策法规处和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相关业务处处长,全国性志愿服务组织有关负责人,以及上海市有关委办(局)相关负责人和各区文明办主任共200余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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